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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秦皇岛抚宁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公告

未知 | 2022-03-0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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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抚宁区灭火救援力量,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男性)。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的男性公民(未婚优先),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同等高中);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24周岁及以下(截止2022年3月31日);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反应灵敏,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性疾病,家族无精神病史,裸眼视力不低于4.3、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0,身高165厘米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备B2以上车辆驾驶资格(其中具备A2以上驾驶员资格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和体能考试标准)。退伍军人(立功受奖)及体育特长生、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烹饪等专业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八)在地方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符合政审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四)其他身体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报名)

  (二)地点: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七、考核

  考核初定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22日。考核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家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20%+体检20%+政审2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20%、体检占20%、政审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最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择优聘用。

  1、体能测试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100米负重(2盘65水带);

  (2)所有体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体能考核项目均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试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结果确定后1-3日,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及家访,了解应聘者日常表现及其近亲属的相关情况,请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政审

  由户籍所在地及本人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七)家访

  由大队派专门工作人员,对拟入选面试人员进行家访。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劳务关系及待遇保障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立即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之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消防救援大队进行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发放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后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另有每月500元绩效与年终奖(均为扣除各项保险后)。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工资随档级晋升上调。

  (二)合同存续间劳务为每名专职消防队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病险、人身意外伤害、住房公积金),保险办理标准参考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轮班制度,轮班模式为“做四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婚假、陪护假等)和带薪年休假。如遇突发性事件发生或战备需要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参加支队、大队安排值班或作息制度。

  (四)免费提供食宿。在队值班期间,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九、新训期间工作要求

  参训前需自行购置参训所需服装、被褥等统一要求的生活用品。

  上岗前需缴纳3000元保证金,工作满一年后退还。在一年内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的,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伙食费及保险等费用后返还余款。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由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2、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者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由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接听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岗前培训期间,应聘人员因个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或陈旧性伤病无法完成培训任务,影响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扣除相应伙食费(每人每天29元,在3000元押金中扣除)。

  5、应聘人员应自行做好疫情防控,应聘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本次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劳务中介机构受理,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聘过程中,除体检、被装、押金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任何单位及个人向报名者收取中介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切实维护个人权益。

  本简章由抚宁区金山大街消防救援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5981103

  原文标题:2022年抚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c5MjYzOA==&mid=2247530102&idx=2&sn=6fa62c9c25657b3104a1a4ab7289bea3&chksm=97429227a0351b31cf6321639886bfd6dc8bc88c1fcc0bf4e13ccc7b56f1b8042ea3502a1618&mpshare=1&scene=23&srcid=03049gEMy5xky675VE5cP3B0&sharer_sharetime=1646380827212&sharer_shareid=0edad6803af443fe1bcb153abe281a4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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