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区检察工作实际,我院现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公开选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3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地在北戴河新区辖区。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特邀检察官助理;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报名。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材料采取邮寄或现场报名。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听证员自荐报名表》(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听证员组织推荐报名表》(附件2)。
1.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或盖章的报名表一式二份;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三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复印件两份。
2.现场报送报名材料的,应现场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交以上材料。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一纬路29号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收件人:亢洪涛,联系电话:0335-3592150
附件:
1.《听证员自荐报名表》;
2.《听证员组织推荐报名表》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开选任听证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QxODM5MA==&mid=2650040514&idx=1&sn=af0595aaec39b4702f901ae90ab69774&chksm=8700d97bb077506dcc969abb64dbc4c13b1ba4ca815fb696f6c55e3d28d6348b53ec93e63024&mpshare=1&scene=23&srcid=1111t5bMrrxLUAb8zU3ZhH0t&sharer_sharetim